五、诊断原则和经验教训
(一)诊断原则 对急腹症,在诊断方面必须依次回答以下三个问题。
1.有无外科情况需要紧急处理?在不能明确此点之前,绝不能掉以轻心,并要慎用麻醉性镇痛剂,以免影响诊断,延误及时治疗。
2.是器质性还是功能性腹痛?原则上要首先除外器质性疾病,不要轻率诊断功能性腹痛。
3.腹痛最后的病因是什么?不论何种腹痛,最后总要归结到病因问题。只有弄清病因,才能有最正确的处理。故不能满足于对症处理,要争取尽早弄清诊断。
(二)经验教训
1.急腹症的及时和正确的诊断,不单纯取决于业务技术,往往需要医生对患者有高度的责任心,才能认真仔细地观察病人,有时需要不分节、假日,夜以继日地工作。
2.早期正确的诊断,必须有一个科学的、实事求是的态度;应提倡亲临第一线观察病人,客观全面地掌握病情资料,避免主观片面性;还是善于分析各种检查结果,“去粗取精,去伪存真”,学会运用唯物辩证法,抓住主要矛盾。
3.要注意观察和随诊。我们对于疾病的认识,不但常常受着科学条件和技术条件的限制,也受着客观过程的发展及其表现程度的限制。所以,必须注意连续观察,在发展变化的过程中去鉴别疾病。这一点对急腹症的鉴别诊断尤为重要,因急腹症的发展变化是较快的。例如急性阑尾炎,在最初数小时内,腹痛往往在脐周,但10余小时后则每每呈现出典型的右下腹转移性疼痛。故医务人员要认真观察病情的变化,对于一时不能确诊而病情又有危险的病人,不要轻易放过。
4.急腹症是一个变化多端的复杂过程,且同一疾病在不同条件下差异极大,不一定都符合书本上的典型描述。例如肠穿孔,在老年、反应差及农民患者(对痛的耐受性较强)的表现程度不一,稍一麻痹大意即容易造成漏、误诊。因此,医生决不能故步自封,满足于书本上的知识。对于任何疑点和不能解释的问题,都要当作新课题去进行探索,必要时应请示上级医生并进行会诊。
参考文献
[1] 邵孝鉷,蒋朱明主编:急诊临床;人民卫生出版社,北京,1985;p257~276
[2] Harrison’s principles of internal medicine;ed. by Braunwald E et al. 11th.ed.,McGraw-Hil Book Co.,NY.1987;p2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