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2015年度11月杭州市放射防护和法规知识培训班的通知
会议日期 2015-11-10至 2015-11-11
会议地点 浙江杭州
会议学科 临床辅助检查放射科
主办单位 杭州市卫生局
各区、县(市)卫生监督所,各有关放射诊疗单位:
根据《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浙江省卫生厅《关于贯彻实施卫生部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的通知》(浙卫发〔2009〕7号)等法规和文件的要求,为了提高杭州市放射诊疗工作人员法律、法规和卫生防护知识水平,保障工作人员及公众的健康与安全,经研究,决定举办杭州市放射诊疗工作人员放射防护和法规知识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杭州市放射诊疗单位中所有新上岗放射工作人员(省级放射诊疗单位、新调动有证人员除外)www.med126.com。
二、培训形式对新上岗的放射工作人员实行统一集中培训,培训结束后进行闭卷考试。
三、培训内容
(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有关放射卫生法规、规章、标准和文件。
(二)电离辐射危害、放射防护等基础知识。
(三)放射诊疗安全操作及防护管理要求。
四、培训时间及安排
1.第一期 2015年11月10日-11月11日11月10日下午报到,11月11日上午9:00开始培训。
参加对象为上城区、下城区、萧山区、余杭区和富阳区等五个辖区的新上岗放射工作人员。
2.第二期 11月23日-11月24日11月23日下午报到,11月24日上午9:00开始培训。
参加对象为江干区、西湖区、拱墅区、滨江区、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临安市、桐庐县、淳安县和建德市等辖区的新上岗放射工作人员。
五、培训地点
浙江东茂宾馆(原杭州戴斯大酒店),地址:凯旋路451号(环城北路交叉口),联系电话:0571-86028888.
六、其它
(一)学员住宿、交通费用自理www.med126.com。
(二)放射诊疗单位应认真核实本单位内各类从事放射工作的人员,保证应训放射工作人员接受放射防护知识培训,并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申领《放射工作人员证》。
(三)各单位接通知后,应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培训,报到时指定专人统一办理。联系人:李晓静;联系电话:86416815(传真)、86416816;地址:杭州市江干区笕桥镇黎明村杭州市公共卫生中心内,邮编:310021, Email: jdsk279@163.com .
更多医学会议资讯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