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1年山东省执业护士考试实施
㈠时间安排:
2011年5月21日9:00-11:30 专业实务
2011年5月21日14:00-16:30 实践能力
㈡考试专用物品交接与保管
1.考试专用物品交接
⑴考区定于2011年5月20日早7:30组织发放考试专用物品,各考点须于5月20日前确定考试专用物品接收人员。
⑵各考点在进行考试物品交接时,须严格履行交接手续,认真核对考试专用物品数量,并于检查其封条完整性后开箱核对纸笔考试试卷袋数。经双方确认后,在交接单上签字。
⑶各考点应于5月22日前将答题卡按照考场、试室的顺序依次整理好和备用试卷一起回收装箱(请使用试卷专用箱)并运抵考区。各考点须在考区巡考人员监督下,在规定时间内将试卷全部销毁,并填写《2011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物品销毁记录单》(附件2),于5月22日前传真至考区备案。
2.考试专用物品保管
考试专用物品在考点存放期间,须存放于保密室内,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在任何情况下值班人员不得少于2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提前拆封考试专用物品。应特别注意防火、防潮、防盗。
㈢考试专用物品的回收
考试结束后,各考点派押运人员专车至考区,按照国家保密工作要求与考区办理纸笔考试专用物品回收的交接手续,双方清点无误后,须填写回收交接单并确认签字。
考点须按照以下要求进行考试专用物品回收的准备工作,具体如下:
1.试室监考人员须严格按要求填写《考场情况记录单》(答题卡回收袋封面和袋内各一份)中的每个栏目。如试室有违纪,须如实、详细记录考生的违纪行为,同时在答题卡中填涂违纪标识。
2.根据《国家医学统一考试安全保密工作管理办法实施意见》(卫办发[2009]65号)的有关规定,备用试卷启封后,剩余的备用试卷和替换回的问题试卷,均应当在考点主考的监督下回封至已启用的备用试卷袋内,并填写《2011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备用试卷回收单》,考试结束后须将已启封和未启封的备用试卷袋,核查清点无误后,与回收的答题卡一起运抵考区,不得销毁。医.学.全.在线.网.站.提供
3.纸笔考试结束后,备用试卷和答题卡须按试室进行封装。答题卡封装时,须放置于防潮袋中,以防答题卡磨损和受潮,再放置于答题卡(回收)袋中。启用的备用试卷、答题卡和所在试室的试卷、答题卡一起回收至本试室试卷袋和答题卡(回收)袋中,无需单独封装,但须提供详细记录的使用情况说明材料。
4.各考点须将备用试卷袋和答题卡(回收)袋按照考场、试室的顺序依次整理、密封,分别装箱,并在箱外明显标识(考区、考点、考场、科目、袋数)。注意答题卡(回收)袋须装入印厂提供的专用箱内单独装箱,不要与试卷混装。
5.考点对答题卡(回收)袋和备用试卷清点核对无误后,须在考后24小时内运抵考区,并按有关规定严格履行交接手续。
考试实施期间(5月21日),考区将开通全省考试值班电话:0531-67873099、67873088。
附件:1.2011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