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考条件
按照卫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印发的《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法》(部长令第74号)第十二条规定,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完成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护理、助产专业课程学习,包括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并取得相应学历证书的,可以申请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二、收费
按照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委员会《关于2011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卫护考委办发[2011]1号)要求,2011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暂按照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资格收费标准执行,即每人每科50元。医.学.全.在线.网.站.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