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各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省卫生厅关于开展2011年度护士执业注册工作的通知》,为确保注册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注册对象
1.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凡近3年参加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的合格人员,均可申请办理护士首次注册并取得全国统一的护士执业证书。
2.在2008年5月12日《护士条例》施行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医学全在,线www.med126.com已经取得护士执业证书,并在我市医疗卫生单位从事护理活动,尚未换发新版护士执业证书的人员。
二、需要提交的材料
(一)护士首次注册
1.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1份;
2.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含专科医院和中医院)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健康体检证明(原件);
3.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身份证正反面印在一页纸上);
4.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原件和复印件(2011年考生提供《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2010年及以前考试合格的考生可用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单作为成绩证明)。
5.专业学习中的临床实习证明,即临床实习手册原件及复印件1份;(临床实习手册必须为原件,如临床实习手册随档案存放在县级以上人事局或人才交流中心的,可由县级以上人事局或人才交流中心复印临床实习证明并加盖公章,各实习医院开具的证明不能作为申请护士执业注册时的临床实习证明使用;实习时间及学校名称必须与申请人学历信息一致,否则不予注册。);
6.申请人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专科以上学历需同时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专学历需同时提供湖北教育信息网学历查询证明(网上查不到学历证明者需提交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历证明);
7.医疗卫生机构拟聘用证明;
8.《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1份(加盖医院公章);
9.正面免冠白底彩色2寸近照1张(贴在申请表封面右上角)。
(二)老护士换证
1.《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原件;
2. 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3. 湖北省卫生厅颁发的旧版《护士执业证书》(须交正、副本原件。如原件遗失,由工作单位出具遗失证明);
4. 正面免冠白底彩色2寸近照1张;
5. 聘用单位所在地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证明。
所有提交的审核材料须按上述编号顺序用夹子装订成册,以方便集中审核及归档。其中实习手册原件及毕业证原件放在最后,医学全在,线以方便最后发证时返还给申请人。
三、时间安排
我局将于11月底前往省厅集中办理2011年度护士执业注册,各医疗卫生单位务必在11月20日前完成护士执业注册资料初审及信息录入工作,并将材料递交到卫生局行政审批科。超过规定时限我局将不再受理护士执业注册工作。
四、其他事项
(一)关于信息录入。各单位录入信息时应当从“通过执业资格考试的护士首次注册”模块中进行录入操作。信息录入要认真细致,反复核对,确保录入信息(尤其是身份证号等个人信息)的准确性。
(二)关于汇总表。各医疗卫生单位送交卫生局行政审批科审核时,须同时提交《护士执业首次注册人员汇总表》(表格样式见附表1)纸质版和电子版,有老护士换证的须提交《湖北省申请换发新版护士执业证书人员一览表》(表格样式见附表2),以方便审核工作高效有序进行。
(三)从2012年1月1日起,省卫生厅不再受理护士执业证书老证换新证申请。www.med126.com请各医疗卫生单位做好此次老护士换证工作。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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