郧西县关于开展2011年度护士执业注册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场、区)卫生院、县直医疗卫生单位、民营医院、计生服务中心(站)、个体医疗机构:
根据《省卫生厅关于开展2011年度护士执业注册工作的通知》,为确保我县2011年度护士执业注册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护士首次注册对象
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凡近3年参加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的合格人员,均可申请办理护士首次注册并取得全国统一的护士执业证书。
二、申请首次注册条件医学.全在.,线提,供www.med126.com
(一)在我县行政区域内医疗卫生单位执业的;
(二)参加2011年5月护士执业资格考试中,成绩合格者(专业实务77分,实践能力76分)。
(三)其他近3年参加全国护理专业初级(士)统一考试,成绩合格,但因其他客观原因未进行护士首次注册的人员。
三、申请首次注册需提交材料
1、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1份;
2、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身份证正反面印在一页纸上);
3、申请人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专科以上学历需同时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专学历需同时提供湖北教育信息网学历查询证明(网上查不到学历证明者需提交中专学历学籍档案)。
4、专业学习中的临床实习证明,即临床实习手册原件及复印件1份;(申请护士执业注册必须提交专业学习中的临床实习手册原件。如临床实习手册随档案存放在县级以上人事局或人才交流中心的,可由县级以上人事局或人才交流中心复印临床实习证明并加盖公章。各实习医院开具的证明不能作为申请护士执业注册时的临床实习证明使用)。
5、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原件和复印件(2011年考生提供《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2010年及以前考试合格的考生可用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单作为成绩证明)。
6、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含专科医院和中医院)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健康体检证明(原件)。
7、医疗卫生机构拟聘用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