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11年度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中符合注册条件的人员开展执业注册的通知
各县(市、区)卫生局,丽水经济开发区卫生局,市直医疗卫生单位:
2011年度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数据已导入护士执业注册联网管理信息系统中,为使符合注册条件的人员合法执业,根据省卫生厅工作安排,决定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开展执业注册,现将相关材料通知如下:
注册递交材料
(一)各县(市、区)、丽水经济开发区卫生行政部门上交材料:
1. 各县(市、区):护士执业证书(粘有照片);丽水经济开发区: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一张。
2.《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原件,粘有照片,加盖拟执业的医疗卫生单位公章);
3.申请人身份证明(验原件交复印件);
4.2011年度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或成绩单(验原件交复印件);
5.申请人学历证书(验原件交复印件);医学.全在线www.med126.com
6.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健康体检证明(辖区内无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的,由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符合要求的机构开展体检工作,并出具健康体检证明);
7.医疗卫生机构聘用合同等相关材料。
(二)市直医院上交材料
1.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一张;
2.《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原件,粘有照片);
3.申请人身份证明(验原件交复印件);
4. 2011年度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或成绩单(验原件交复印件);
5.申请人学历证书(验原件交复印件);
6.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健康体检证明;
7.医疗卫生机构聘用合同等相关材料。
联系人:
李丽华 医 学全,在线.搜集.整理市政府行政审批中心卫生窗口 2090229
杨雪娇 市卫生局医政处 20912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