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护士注册学历问题的补充说明
一.学历证书必须是在由教育部和卫生部规定的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完成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护理、助产专业课程学习正规取得的。此外,根据《卫生部关于护士注册学历审核有关问题的批复》(卫医政函〔2010〕72号),对成人教育学历与两年制护理学历遗留问题规定如下:
1、关于成人学历问题。在2002年10月31日前入学,并按照教学计划、学籍管理规定,如期完成培养并取得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的,可以准予注册。在2002年10月31日后入学的,不予注册。
2、关于两年制护理学历问题。入学时间在2008年5月12日《护士条例》实施之日前,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取得普通全日制护理、医学全在线www.med126.com助产专业两年制学历证书的,可以准予注册。在2008年5月12日后入学的,不予注册。
二.护理临床实习时间不得少于8个月,否则不予注册。
三.填表要求。用黑色或者蓝黑色钢笔、签字笔填写各类表格,文字要求简练、清楚、不得空格。
二〇一一年十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