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熟市关于做好2011年护士执业资格审核及注册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1年度护士执业资格审核及注册的通知》(苏卫办医〔2011〕188号)的要求,我局将于2011年11月1日至11月3日对2011年5月份参加全国护理专业初级(士)考试成绩合格申请护士执业注册者的申请材料集中受理,请各单位务必在11月3日前将有关材料上报至市卫生局医政科。具体须提交以下审核材料:
1.护理专业初级(士)资格考试成绩单原件;
2.申请人毕业证书原件;
3.招生计划 —— 2008年5月12日以后入学,毕业证上是2年学制的需提供;
4.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医学全在线,搜集整,理www.med126.com(由各单位验原件交复印件);
5.成绩单复印件;
6.申请人毕业证书复印件;
7.教育部学历证明电子注册备案表—— 大专及以上学历提供;
8.申请人专业学习的临床实习证明(实习手册或医疗机构出具的临床实习8个月以上的有效证明)(由各单位验原件交复印件);
9. 医疗卫生机构拟聘用的相关材料 —— 即合同(由各单位验原件交复印件);
10.《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原件;
11. 聘用单位所在地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证明详见苏卫医 [2008]54号文件;统一使用《江苏省护士执业注册健康体检表》;
12.《护士执业注册材料审核表》原件详见苏卫医 [2008]54号文。
另交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半身彩色照片一张,附在所有材料前面,所有复印件(验原件交复印件)盖执业单位红章。材料均需用A4纸按以下顺序打印装订成册,需补充材料者一律附后。
联系电话:52308552。
常熟市卫生局
二0一一年十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