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临沂市关于做好2011年护士首次注册的通知
各县区卫生局、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教育卫生办公室、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卫生局、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教育卫生局,市直各医疗卫生机构:
根据省卫生厅通知要求,我市2011年护士首次注册工作将于近期开始,为切实做好本次护士首次注册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注册范围
本次护士首次注册范围是指经2011年参加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并受聘于我市医疗卫生机构从事护理工作的人员。
二、注册受理程序
1、市直各医疗机构护理部负责本单位护士首次注册工作初审和信息录入工作;
2、各县区卫生局负责本辖区内医疗机构(包括计划生育服务站)医学.全在线www.med126.com护士首次注册材料的初审和信息录入工作;
三、首次注册提交材料
(1)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1份。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同一A4纸上)。
(3)申请人学历证书及专业学习中的临床实习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市局及各县区卫生局指定的医疗机构出具的健康体检证明(6个月内)原件1份。
(5)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1份(加盖医疗机构公章)。
(6)医疗机构拟聘用证明1份。
(7)免冠白底彩色小二寸近照1张。
(8)护士执业注册考试成绩单、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9)其它要求:一个人准备两个标准档案袋,其中一袋装原件,(原件:包括成绩单原件、2011年合格证明原件、毕业证原件、身份证复印件、临床实习证明原件或临床实习证明正反封面及芯的第一页和最后一页的复印件盖档案章。原件按照以上顺序在左上角装订)另一个袋装粘贴成册的注册申请表及其他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