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11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新疆考区合格标准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事局、卫生局,各地、州、市人事局、卫生局,自治区各委、办、厅、局、人民团体、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大中型企业人事部门、中央将单位人事(职称)部门;
根据2011年度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情况,结合我区实际,与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商议,医.学全在线提供www.med126.com现将2011年度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新疆合格标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县级(不含地、州政府所在市,含乌鲁木齐县)医疗卫生机构的卫生专业人员,单科合格标准为3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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