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核所需证件及有关说明
一、《2012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A4规格);
二、本人有效身份证明(非本市户籍考生,还须提供《上海市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
三、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四、香港、澳门、台湾居民申请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在申报时应向考试报名机构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台湾居民应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在医疗卫生机构从事相关专业工作的证明;
五、申报人为非应届毕业生且未在本市医疗机构工作的,到人事档案所在地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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