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2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科目及时间的通知
各有关医疗卫生单位:
为保证2012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顺利进行,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凡符合《护士条例》和卫生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的《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法》(部长令第74号)中报名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考试。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护士条例》和《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法》审定考生报名资格,对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严禁参加考试。
二、2012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仍采取纸笔考试,考试科目包括专业实务和实践能力。具体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考试科目 |
考试日期及时间 | |
专业实务 |
5月19日 |
9:00-11:30 |
实践能力 |
14:00-1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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