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护士执业许可(首次注册)
二、审批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卫生部第30号部长令)、《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细则》(省卫生厅、省教育委员会(卫医[1994]68号医学.全在线www.med126.com)。
三、申报条件:
1、凡本省医疗机构或计划生育服务机构聘用的;
2、具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普通中专及以上护理专业(含助产士专业)学历,参加由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共同举行的全国护士资格考试,并成绩合格的人员,可取得护理岗位准入资格;
3、具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普通高校护理专业本科以上学历者,可免试取得护理岗位准入资格;
4、2003年及以往参加全国护士执业考试并成绩合格者。
四、材料目录:由本人所在单位向所属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
1、申请人本人填写的首次注册申请表和健康体检表。
2、申请人本人护理(助产)专业毕业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