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未换发执业证书
1、对象及条件
2008年没有换发护士执业证书且需要继续执业的。
2、未换发执业证书,应提交下列材料
(1)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1份;
(2)申请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原件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后退还申请人);
(3)二级及以上医院出具的6个月内健康体检合格证明(提供《护士注册健康体检表》);
(4)《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1份;
(5)原颁发的《护士执业证书》正、副本原件和2008年5月12日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的《护理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2007、2008、2009、2010、2011年五个年度继续医学教育学分证明;
(7)能够承担中、高等医学院校护理教学任务的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接受3个月临床护理培训并考核合格的证明;
(8)正面免冠白底彩色小二寸近照1张(照片应是证件照,申请表和体检表上必须贴好照片,并与所提交照片一致)。
二、护士执业注册办理程序
(一)市医院、市中医院、海螺集团公司总医院要按照卫生部2008版《护士执业注册联网管理信息系统》要求负责办理本单位护士注册手续,负责对本单位申请者提交的材料认真核对医学全在线搜集整,理www.med126.com,并将护士信息录入《护士执业注册联网管理信息系统》后,在规定时间内将申请材料、汇总表(按首次注册、变更注册等类别分别统计)统一上报市卫生局医防科审核(同时附电子版一份)。填报日期统一填写2012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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