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013年3月5日前各考点审核考生报名资格,并将审核后的考生报名信息上传提交至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4、2013年3月20日前各考点编排考场、试室和考生座位。
5、自2013年4月25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www.med126.com/rencai/)打印准考证,截止时间为5月26日。对于无条件打印准考证的考生,考点可采取用批量打印准考证功能为考生打印准考证。
十、军队卫生人员相关考务工作安排如下:
1、军队卫生人员报名及资格审核:不实行网上报名,由团级以上单位负责军队卫生人员的报名组织工作;师以上单位负责对军队卫生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核。
2、军队卫生人员报考数据交接:团以上单位派干部持介绍信在2013年2月17至26日期间,到所在的考点办理军队考生报考数据的交接和考试费用的缴纳。
3、准考证打印:各考点须于2013年4月25日至5月10日期间负责打印本地区军队人员准考证,并通知军队单位在考前集体领取准考证。
4、成绩发布:军队卫生人员考试成绩不对社会公布,考试成绩单在考试结束后2个月后按报名渠道由考点直接通知团以上单位集体领取。
各市须按照《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关于军队人员参加201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计划的通知》(卫人才发[2011]172号)文件要求,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做好数据交接、考场编排、考试实施等工作。
各市考试管理机构要严格按照《考务工作计划安排表》(附件1)规定的时间要求,按时完成有关考务工作,落实岗位工作责任制,切实做好2013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各项准备工作,严防失泄密,确保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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