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2013年黑龙江省护士资格考试网上报名工作要求
1、黑龙江省内申请参加2013年护士资格考试的考生, 医,学.全在.线搜集.整理 www.med126.com应该在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公告规定的期限内,到人事档案所在地的考点办公室报名,逾期将不予受理。
2、黑龙江省作为考区,各市(行署)及省农垦、森工总局作为考点,鸡西市考点、七台河市考点、双鸭山市考点与佳木斯市考点合并,由佳木斯市负责4个考点的考务工作。各卫生行政部门要承担护士执业考试的考务工作。
3、今年全国报名将继续实行网上报名。考点要按照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公告规定的时间,做好网上报名和现场审核工作。
4、各考点应严格按有关规定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报名审核工作中凡有违规、舞弊行为一经查出,将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5、各考点要加强对考生进行诚信教育,必须告知考生报名中弄虚作假的行为一经查出,将按有关规定处理,其违规行为所导致的严重后果。
6、各考点所有参加护士资格考试报名审核的工作人员应认真学习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扎扎实实做好宣传工作,让每个考生都明确相关政策,做到指导具体,服务周到。
7、考区审核时间及地点:审核考生报名资格时间为3月11日-3月17日;地点为黑龙江省护理高等专科学校(哈市香坊区香安街78号,原省卫校)一号楼一楼培训科。
8、各考点登陆考务管理系统完成登记、审核考生基本信息修改的截止时间为4月2日。
9、考点应认真做好报名现场审核期间考生照片采集等集体行动的组织工作,严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10、考生报名提交的《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信息内容不得有人工涂改,且必须与网上所填报内容相符,考点经核对无误后再签字确认。
11、考点不得指派考生直接向考区咨询政策或到考区报考,对于报名过程中涉及的政策问题,考点集中向考区请示。对于审核不合格考生,考区不再接受考生咨询,由考点负责对考生解答。
12、各考点要认真填写汇总表,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后上报省厅。
13、自4月28日起,考生可登陆中国卫生人才网“考生入口”(www.med126.com/rencai/)打印准考证,截止时间为5月18日。对于无条件打印准考证的考生,考点可采用批量打印准考证功能为考生打印准考证。
二、考试实施与筹备
(一)考点编排考场、试室和考生座位的工作截止时间为4月15日。
(二)考点指定专人负责试卷的交接、保管和发放工作,医学.全在.线搜.集整理 . www.med126.com严格履行交接手续,当面清点试卷袋数量,检查试卷袋密封情况,并填写记录。交接完成后,考试专用物品须立即存放至保密室内,需保证2名以上值班人员24小时值守。
(三)各考点须对考务人员、监考人员进行培训,使其了解有关规定,掌握考试工作程序。
(四)考试实施前,各考点须通过考务管理系统打印《考试试室编排表》、《考试试室座位安排表》、《座位贴》,分别用于标识考试考场、试室及座位,并张贴在醒目位置。
(五)开考前2小时,由考点负责人和试卷保管人员共同从试卷保密室领取试卷运送至考场,每个试室由2名义上监考人员共同领取试卷并签字。
(六)考试实施期间,考试工作人员须严格按照考务规则履行主考、监考、巡考等工作职责,维护考场秩序,杜绝发生漏收考生试卷和答题卡等情况。
三、考试专用物品的回收与销毁
(一)根据《国家医学统一考试安全保密工作管理办法实施意见》(卫办发〔2009〕65号)的有关规定,备用试卷启封后,剩余的备用试卷和替换回的问题试卷,均应当在考点主考的监督下回封至已启用的备用试卷袋内,并填写《2013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备用试卷回收单》,考试结束后须将已启封和未启封的备用试卷袋,核查清点无误后,与回收的答题卡一起于考后48小时内运抵考区。
(二)回收的答题卡须放置于防潮袋中,由考点指定2人以上核对答题卡数无误后,再封袋于答题卡(回收)袋中,同时确保答题卡(回收)袋面信息填写的准确性;考试结束后,考点须将答题卡(回收)袋按照考场、试室、科目的顺序依次整理好回收装箱(请使用试卷专用箱)。
(三)考试结束后,各考点须在考区巡考人员监督下,在规定时间内将试卷全部销毁。
更多执业护士考试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