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江西省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赣卫人字〔2013〕4号
各设区市卫生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各有关单位:
现将《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13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护考办发〔2013〕1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认真贯彻执行。
(二)现场确认
2013年1月31日—2月28日期间,考生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审核盖章后的《2013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申报表》,到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
二、准考证打印
2013年4月28日—5月18日期间,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打印准考证。对无条件打印准考证的考生,考点可采用批量打印准考证功能为考生打印准考证。
三、收费标准
2013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执行《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同意收取护士执业资格考试考务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综〔2012〕59号)和《江西省发展改革委 江西省财政厅关于核定护士执业资格考试考务收费标准的复函》(赣发改收费字〔2013〕114号)规定医学全在.线.提供.,即每人收费162元,其中专业实务考试每人每科71元,实践能力考试每人每科91元。
江西省卫生厅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3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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