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2013年护士资格证延续注册有关事项通知
各县(市、区)卫生局,局直属医疗卫生单位:
为做好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工作,规范护士执业注册流程,依照国务院《护士条例》、原卫生部《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要求,我市将开展护士延续注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延续注册的对象
2008年经注册取得《护士执业证书》我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中执业的相关从业人员。
二、申请延续注册条件
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满5年。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执业的,符合护士执业注册健康标准,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30日,申请办理延续护士执业注册。
三、申请延续注册需提交的材料
1.《护士延续注册申请审核表》1份;
2.申请人的《护士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地方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6个月内健康体检证明;
4. 申请人在护士工作岗位证明、或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四、办理流程
(一)单位审核。延续注册申请者按提交材料要求备齐所需材料并装订成册,交所在单位。各单位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医学全在线www.med126.com,并由单位法定代表人在《护士延续注册申请审核表》上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已配备“护士执业注册联网管理信息系统(机构版)”的医疗卫生机构,预录入护士延续注册信息,并将汇总名单及延续注册材料于11月25日前上报市卫生局医政科。
(二)县(市、区)级卫生行政部门初审。各疗卫生机构将本单位符合延续注册条件者的材料交送县(市、区)级卫生行政部门,县(市、区)级卫生行政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应用“护士执业注册联网管理信息系统(管理版)”将信息预录入。11月25日前将本县(市)区护士延续注册汇总名单及延续注册材料上报;
五、其他事项
1.请各县(市、区)卫生局及医疗机构按照规定时间上报审核材料,逾期未延续注册由此造成的非法执业等后果,由相关单位自行承担。
2.2013年护士延续注册申报材料要求及相关表格请登录汕尾市卫生局下载后按规定填写。
附件:护士执业注册相关表格
汕尾市卫生局
2013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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