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昆山关于做好2013年度护士执业资格审核注册及延续注册工作的通知
各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2013年护士执业资格审核注册及延续
注册工作的通知》(苏卫医便〔2013〕75号)的要求,我局将于2013年11月12日至11月21日对申请护士执业注册的申请材料集中受理,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首次注册
1、发证注册对象为2013年5月份参加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者。
2、提交材料及注册审核流程按照《关于印发<江苏省护士执业注册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苏卫医〔2008〕54号,以下简称《工作方案》)的规定执行。
二、延续注册
1、延续注册对象:《护士执业证书》有效期为2013年12月31日之前的注册护士。
2、提交材料及注册流程按照《工作方案》的规定执行。
请各单位根据要求做好本部门送审材料的初审工作并加盖单位公章医.学.全.在线.网.站.提供,同时做好护士注册信息及《2013年护士执业资格审核汇总表》的电子信息录入工作。按规定时间将申请材料(2013年护士执业资格审核汇总表为电子档)送达昆山市行政服务中心卫生窗口,联系电话:57385850、57369209。
附件1:各单位办理日程安排表
附件2:2013年护士执业资格审核汇总表
附件3:首次注册及延续注册材料准备
注:相关表格在昆山卫生信息网信息公告栏内下载(1、江苏省护士执业注册健康体检表; 2、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首次);3、护士延续注册申请审核表;4、护士执业注册材料审核表;5、2013年护士执业资格审核汇总表。)
昆山市卫生局
2013-11-7
附件:护士执业注册相关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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