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吴江关于做好2013年度护士执业资格审核注册及延续注册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3年度护士执业资格审核注册及延续注册的通知 》的要求,我局将于2013年11月11日至11月15日,对2013年度执业护士资格审核注册及延续注册者的申请材料集中受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首次注册
1、发证注册对象为2013年5月份参加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者。
2、提交材料及注册审核流程按照《关于印发<江苏省护士执业注册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苏卫医〔2008〕54号,以下简称《工作方案》)的规定执行。
二、延续注册
1、延续注册对象:《护士执业证书》有效期为2013年12月31日之前的注册护士。
2、提交材料及注册流程按照《工作方案》的规定执行。
请各单位根据要求做好本部门送审材料的初审工作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做好护士注册信息及《2013年护士执业资格审核汇总表》的电子信息录入工作。按规定时间将申请材料送达吴江市行政服务局卫生窗口,联系电话:63982341,联系人:钱瑾。
吴江区卫生局
2013年11月6日
附件:护士执业注册相关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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