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市级卫生行政部门终审。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终审,审核合格的,在《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上签署审核意见,在“护士执业注册联网管理信息系统(管理版)”中予以确认,制证打印,并在《护士执业证书》照片处加盖市级卫生行政部门钢印、在“注册机关印”处加盖“山东省卫生厅护士执业注册专用章(本市编号)”。
四、护士执业延续注册
(一)注册对象及条件
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为5年。本年度需延续注册为2008年首次注册者及现在医疗机构卫生机构从事护理工作,延续注册者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30日申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延续注册:
1、不符合护士执业注册健康标准的;
2、被处暂停执业活动处罚期限未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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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需要提交的材料
1、《护士延续注册申请审核表》1份(粘有照片);
2、《护士执业证书》原件;
3、申请人身份证明(验原件交复印件,复印件要求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粘贴于附件3下方) 1份;
4、我县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出具的6个月内健康体检证明原件1份;
5、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需缩印首页及最新校验记录页并盖公章,粘贴于附件3上方)。
以上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复印正反面,粘贴成册均不装订,每人装1个标准档案袋。
(三)注册流程
1、单位审核。延续注册申请者按提交材料要求备齐所需材料并粘贴成册,交所在单位。各单位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并由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护理部负责人在《护士延续注册申请审核表》上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2、县卫生局初审。医疗卫生机构将本单位符合延续注册条件者的材料上报县卫生局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应用“护士执业注册联网管理信息系统(管理版)”,在《护士执业证书》上打印延续注册 时间及有效期。
3、市级卫生行政部门终审。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终审,审核合格的,在《护士延续注册申请审核表》签署审核意见,在“护士执业注册联网管理信息系统(管理版)”中予以确认,并在《护士执业证书》上加盖“山东省卫生厅护士执业注册专用章(本市编号)”。
五、其他事项
医疗机构指导本单位人员下载并填写《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及其它表格。要求印成正反面,并按照相关附件顺序粘贴成册(注册使用相关表格请使用通知已调好的相关附件)。对于老护士证书未换发的,和08年换证提交材料一致,但需要到省厅三楼注册办办理,希望各单位做好解释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护士首次及延续注册工作涉及人员多,时间短,关系到全县执业护士的切身利益,各级各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
(二)精心组织,严格标准要求。各单位要认真做好首注和延续注册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审查人员要熟悉掌握有关政策要求,严格把关,不得擅自放宽条件。对退休医.学 全在.线提供www.med126.com、离岗未返聘的、新毕业尚未确定执业地点的、未在医疗卫生机构执业或在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但未在护理岗位的一律不予办理。如发现弄虚作假现象将按照有关要求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务求高效,按时上报材料。各单位集中上报材料时间截止到12月9日,预期我局不在受理,本次首注和延续注册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单位要积极安排部署,将有关政策和要求及时通知到有关人员,组织做好本单位人员的资料收集、审查和汇总工作,对首次注册、延续注册的材料要分类整理,并报送相应顺序电子表格及纸质一式两份,并在规定时间内预约上报。
沂南县卫生局
2013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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