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及个人考生:
根据卫生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法》(部长令第74号)和《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14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护考办发[2013]4号)和北京市卫生人员考评中心《北京地区2014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计划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将丰台区2014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报名条件
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完成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护理、助产专业课程学习,包括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并取得相应学历证书的,可以申请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对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严禁参加考试。
二、报名办法及要求
考试报名包括网上预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考生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3年12月25日-2014年1月12日,现场确认时间为2014年1月13日、14日、15日。
申请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报名,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和档案存放单位审查盖章后的《2014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
(二)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近6个月二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3张(白底);
(四)本人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为在校应届毕业生的,应当持有所在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毕业证明原件);
(五)实习手册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为在校应届毕业生的,应当持有所在学校出具的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八个月以上实习证明原件);
(六)社民办医疗机构应提供本单位《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申请人为在校应届毕业生的,到学校所在地的考点报名。学校可以为本校应届毕业生办理集体报名手续。申请人为非应届毕业生的,可以选择到人事档案所在地或现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可按照就近原则在北京地区报名参加考试。各考试报名机构要认真做好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参加考试相关工作。
三、考试方式、科目及时间
2014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采用纸笔考试,考试科目包括专业实务和实践能力。具体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考试科目 |
考试日期及时间 | |
专业实务 |
5月17日www.med126.com |
9:00~11:30 |
实践能力 |
14:00~16:30 |
四、准考证打印
自2014年4月25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才网“考生入口”(www.med126.com/rencai/)打印准考证,截止时间为2014年5月17日。
五、成绩查询和成绩单、成绩合格证明网上打印
2014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将于考后2个月进行公布,考生可凭本人准考证号和有效证件号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进入“考生入口”栏目中的“成绩查询”专区查询成绩。
2014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取消成绩单和成绩合格证明下发,考生须在成绩查询后关注中国卫生人才网,及时了解网上打印成绩单和成绩合格证明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下载打印成绩单和成绩合格证明,并请妥善保管,成绩合格证明将作为考试通过者申请护士执业注册的有效证明。
六、考试成绩管理及效用
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实行国家统一考试制度。统一考试大纲,统一命题,统一合格标准。一次考试通过以上两个科目为考试成绩合格。
考试成绩合格者,取得考试成绩合格证明,作为申请护士执业注册的有效证明。
具有护理、助产专业中专和大专学历的人员,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并成绩合格,可取得护理初级(士)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护理初级(师)专业技术资格按照有关规定通过参加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
具有护理、助产专业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并成绩合格,可以取得护理初级(士)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在达到《卫生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护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年限后,可直接聘任护师专业技术职务。
七、考试收费
2014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按照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3〕295号)执行,即每人每科50元。
2014年度起,北京考区将实行网上支付考试费,现场确认后通过网上支付缴纳考试费,时间为2014年1月13日至2014年1月20日。请依据系统提示和《网上缴费操作指南》进行操作,缴费成功后可通过报名系统进行查询。未按规定时间完成网上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北京考区丰台考点
2013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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