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2014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根据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4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粤卫函〔2013〕1226号 )及《关于印发2014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计划的通知》(卫人才发〔2013〕122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的报名工作,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
(一)2014年度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的方式。2013年12月25日至2014年1月12日,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www.med126.com/rencai/)进行预报名。
(二)现场确认时间:2014年1月8日至15日(逢周一至周五),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考生须将相关报名资料交所在单位,由单位统一在规定时间内到现场进行确认。
(三)确认受理单位:市卫生系统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地点:东区长江路70号中山市卫生局402室,电话:88360803,88360658。
二、考生需要提交的材料
(一)第1页:《2014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
(二)第2页:本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和近 6个月二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3张。
(三)第3页:本人毕业证书(复印件)。
(四)第4页:学历鉴定证明(复印件)。
(五)第5页: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 (通知书)、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 (通知书)(复印件)。
(六)第6页:报考所需的其他材料。
三、单位需要提交的材料
(一)所有报考者须提交的个人材料。
(四)民营医疗机构须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的复印件(正反面复印)。
四、提交材料的要求
(一)提交的证件及材料,单位必须审核是否为有效证件(原件审验后退回),凡提交的复印件均需验印,审核人注明与原件相符并签名,加盖单位公章。《2014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上填报的单位名称必须与审查意见公章一致。各栏目内容须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存放单位核实并加盖印章。
(二)各单位要认真审查报考人员提供的证件及材料。凡符合报名条件的,经办人员要在《2014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上签署同意报名意见,并办理报名手续;对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不予办理报名手续。个人资料顺序必须与《2014年度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考人员名册》上的顺序一致。
五、收费标准
(一)收费标准另行通知,请密切留意中山市卫生局网页的相关公告。
(二)各单位报名时请在缴费单上填好符合报名的人员名单及报考科目情况(缴费单不用写金额,要盖公章),与报名材料一并上交。
六、准考证打印
2014年4月25日至5月17日期间,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可在考前登陆中国卫生人才网自行打印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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