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杨浦区护士集体延续注册顺利完成
根据《护士条例》、《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和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13-2014年护士延续注册工作的通知》(沪卫计委医政【2013】4号)文件和市卫监所的要求,杨浦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监督所审核科8月共完成24家46名护士的制证工作,经过全面部署、材料收集、材料审核、制证发证等阶段,目前该项工作已顺利完成,使辖区医疗机构护士执业管理更加规范有序。
为做好此次集体注册工作,杨浦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监督所审核科在七月中旬组织召开我区二级以下的医疗机构护士集体延续注册工作会议,会议针对有效期在2015年12月31日之前护士的延续注册,由其所在医疗机构统一办理。监督员在会上对医疗机构办理护士延续注册相关事宜进行了指导。各医疗机构在2015年7月20日——8月3日办理了护士集体延续注册,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在《护士执业证书》上加盖“护士执业注册专用章”。医,学.全在.线搜集.整理 www.med126.com
个人办理延续注册的,有效期为批准之日起后五年。集体办理延续注册的,有效期统一规定,对于上述集体延续注册的3个时间段对象,其有效期分别定为2013年9月1日、2014年4月1日、2014年9月1日起后五年。
根据《关于本市办理护士执业注册有关事宜的通知》(沪卫医政〔2009〕27号)规定,由医疗卫生机构发证所在地注册部门负责机构内护士的延续注册工作。根据《护士条例》和《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为5年。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三十日,申请延续注册。
此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工作负荷高,办理过程中注册机关、医疗机构、护士本人都给予高度重视和互相配合。
护士执业注册相关链接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