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开展护士延续注册工作的通知
铜卫医发〔2015〕10号
各区县卫计(卫生)局,陕煤化实业集团铜川医疗中心、铜富医疗中心,局属各医疗单位:
依据《护士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7号)和《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59号)精神,按省卫生计生委安排,决定于11月份开展我市护士延续执业注册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办理范围
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为5年。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申请办理护士延续执业注册。本轮延续执业注册的范围为2016年12月31日前首次注册到期的在岗执业护士。
二、需要提交的材料
(一)《护士延续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1份。
(二)《护士执业证书》原件 医,学.全在.线搜集.整理。
(三)6个月内健康体检证明(由医疗机构统一出具)。
(四)《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1份。
(五)护士在岗证明(由医疗机构统一出具)。
三、时间安排
本次延续注册于11月1日开始,12月31日结束。
四、注意事项
1、市卫计局负责医疗机构护士延续注册工作。
2、本次延续注册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请各区县卫计(卫生)局,陕煤化实业集团铜川医疗中心、铜富医疗中心,局属各单位高度重视,抽出专人负责信息审核工作,确保工作质量。
3、请各单位统一收集汇总本单位延续注册人员资料,及时上报市卫计局,我局将按上报先后顺序安排延续注册。
联 系 人:王维敏 联系电话:0919-3185572
铜川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5年10月28日
护士执业注册相关表格参见:【护士执业注册相关表格下载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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