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2015年度初级护师资格证书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有关部门:
2015年度监理工程师、社会工作师、卫生护理初级等资格证书已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发我市,现将证书办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方式
网上报名时选择“市直”报名点的考生,由其所属主管部门、单位人事科统一到市人事考试中心审核办理;网上报名时选择各县市区报名点的考生,将有关材料报所选县市区人社局,经审核汇总后到市人事考试中心集中办理 医,学.全.在.线搜集,整理。
二、逾期未领证书
为加强证书管理,确保证书发放安全,中心决定对库存证书集中发放,请考试合格尚未领取证书的考生于本通知规定日期内集中领取。为保证窗口正常工作秩序,对于超过此期限仍未领取的合格证书,请随下一批证书集中办理,敬请考生相互转告。
三、提交材料
1、办理人身份证;
2、通过人员准考证(或当时报名时的报名审核表)和身份证原件;
3、报名时所持的证书原件(学历证书、相应的资格证书原件),如有遗忘请查看当年报名文件。审核人员如对证书的真伪存疑,考生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4、《专业资格考试登记表》或《执(职)业资格考试登记表》一份(打印手写都可),由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审核并盖章。
5、考生照片(与准考证同底版,黑白彩色兼可)1寸、2寸各1张(1寸照片粘贴在登记表上,2寸照片粘贴在资格证书上)。如准考证同底版照片没有保存,可去照相馆翻拍准考证上的照片。
四、集中办理时间、地点2015年11月30日至2015年12月10日期间(国家法定休息日除外)上午:9:00——11:00 ,下午:14:00——16:30。
地址:济宁市人才大厦(火炬路北首)人事考试中心702房间,联系电话:29672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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