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5年度护士执业资格审核注册
及延续注册工作的通知
各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2015年度护士执业资格审核注册及延续注册工作的通知》(苏卫计医政便〔2015〕25号)的要求,我委将于2015年12月16日至12月25日对2015年度执业护士资格审核注册、延续注册及2013年首次注册的“护士执业证书(临时凭证)”换证的申请材料集中受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首次注册
1、发证注册对象为2015年5月份参加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者。
2、提交材料及注册审核流程按照《关于印发<江苏省护士执业注册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苏卫医〔2008〕54号,以下简称《工作方案》)的规定执行 医,学.全.在.线搜集,整理。
二、延续注册
1、延续注册对象:《护士执业证书》有效期为2015年12月31日之前的注册护士。
2、提交材料及注册流程按照《工作方案》的规定执行。
三、换证工作
2013年首次注册的护士可持有“护士执业证书(临时凭证)”、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近期免冠彩色小二寸照片一张,换发新版《护士执业证书》。
请各单位根据要求做好本单位送审材料的初审工作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做好护士注册信息及《2015年护士执业资格审核汇总表》的电子信息录入工作。按规定时间将申请材料(2015年护士执业资格审核汇总表同时交电子档)送达昆山市行政服务中心卫生窗口,联系电话:57385850。
注:相关表格在昆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通知公告栏内下载。(1、江苏省护士执业注册健康体检表; 2、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首次);3、护士延续注册申请审核表;4、护士执业注册材料审核表;5、2015年护士执业资格审核汇总表。)
昆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5年12月10日
护士执业注册相关表格参见:【护士执业注册相关表格下载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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