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考试实施
2016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山东考区仍釆取纸笔作答方式,包括专业实务和实践能力2个科目,各科目成绩当年有效,一次通过两个科目为考试成绩合格。
(一)时间安排
考试日期 |
考试时间 |
考试科目 |
2016年5月14日 |
9:00-11:00 |
专业实务 |
|
14:00-16:00 |
实践能力 |
(二)考试专用物品交接与保管
1.考试专用物品交接
⑴各考点须于2016年5月6日前确定考试专用物品接收保管地点和考点办公室设置,将《2016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物品接收信息表》(附件2)、《2016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考点办公室设置一览表》(附件3)报考区考务办公室。
⑵考区在2016年5.月13日组织发放考试专用物品。考点根据《2016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物品交接时间安排表》(附件4),按照《试卷交接单》要求,在考区巡考员监督下,逐个开箱检查,核对试卷袋数,严格履行交接程序。
⑶考点须按照考试工作程序与时间要求发放试卷,试卷发放须建立安全通道确保试卷安全医学全在线网站www.med126.com。
2.考试专用物品保管
考点应按照保密管理要求指定专人负责考试专用物品的交接、保管、发放工作,严格履行交接手续,并填写记录。
(三)考务人员培训
各考点要对所有参与考试考务工作的人员进行严格培训,尤其是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中考试作弊行为入刑定罪等内容进行培训,使其熟练掌握考试要求和工作流程,正确启用、回收试卷和答题卡,保证考试秩序良好。今年将继续开展“试卷条形码”试点,各考点须做两手准备,重点培训监考人员指导考生正确粘贴“试卷条形码”。
(四)考试专用物品的回收
考试结束后,各考点派专人专车押送考试专用物品,于考后24小时内报送考区,双方清点无误后,填写回收交接单并确认签字。考点须按照要求进行考试专用物品回收工作,具体如下:
1.《试室情况记录单》:一式两份,一份为答题卡回收袋袋面、另二份为单页(考点装订成册单独上报考区),需由试室监考人员如实、详细填写并签字确认,如试室有缺考、违纪考生,须详细记录缺考情况、考生违纪行为等,两份内容一致。
2.答题卡:考试结束后,考点须指定专人(2人以上)共同清点监考人员回交答题卡,并核实已填写(填涂)缺考、违纪考生信息(有“条形码”考点增加“条形码”粘贴情况核查),清点核实无误后,同《试卷答题卡回收确认单》一起放置于防潮袋中,再封装于答题卡回收袋内。
3.《试卷答题卡回收确认单》:放于未启封的《试卷袋》内,试室监考人员回收试卷、答题卡时指导考生逐一签名,回交后由考务人员同清点无误的答题卡一起放于防潮袋内,再封装于答题卡回收袋内。
4.试卷:考点须指定专人(2人以上)共同清点监考人员回交试卷,有“条形码”考点增加试卷封面“条形码”遗漏排查,核实无误后,封回原试卷袋,全部回交考区,考点不得销毁。
5.备用试卷和备用答题卡:考点须严格按照《国家医学统一考试安全保密工作管理办法实施意见》(卫办发[2009]65号)和《护士执业资格考试考务管理规定》文件要求启用、封装,考试结束后须核查清点已启封和未启封的备用试卷袋、备用答题卡,无误后全部上报考区,考点不得销毁。
6.装箱要求:回收装箱时,答题卡回收袋、试卷应分开,均须按照考场、试室的顺序分科目捆绑后装箱(各科目不得混装),回收箱侧面分别粘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答题卡回收单》、《护士执业资格考试试卷回收单》(在考务系统中下载并按要求填写完整)。
(五)考试专用物品的销毁
考试结束后,各考点需将清点无误密封的试卷于考后24小时报送考区,试卷销毁工作由考区在规定时间内统一组织进行。
考试实施期间(5月14日),考区将开通全省考试值班电话:0531-67873099、67873088。
六、违纪处理
考点应将考试违纪人员汇总名单原件(加盖考点公章)于5月15日前随答题卡等一同报考区考务办公室;自5月15日起,考点可将违纪人员信息录入考务管理系统,并于6月3日前完成。
七、成绩发布
(一)国家卫生计生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将于考后45个工作日内在中国卫生人才网公布考斌成绩,考生可凭本人准考证号和有效证件号进行成绩查询,并于网上规定时间下载打印成绩单。
(二)国家卫生计生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将以考区为单位寄送成绩合格证明,由考区下发至考点,务请各考点及时领取成绩合格证明后尽快发放至考生手中,具体下发时间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