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现场审核与确认
(一)审核确认时间
2016 年1月18日 - 2 月4日 (节假日除外)。
(二)审核确认地点
眉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底楼考点办公室。
(三)审核必带资料(除原件外复印件均为A4纸2份)。
1.报考初级(士)需提交审核材料
(1)《2016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加盖工作单位或档案存放单位公章)
(2)《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3)《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4)因工作原因变更岗位,改报专业的考生需提交单位出具的从事现工作岗位满2年证明
(5)《2015年度继续医学教育学分合格证明》(须加盖市继教办或区县继教办公章)
(6)《专业技术资格登记表》(加盖工作单位或档案存放单位公章,此表一份),并附红底小二寸证件照2张。
2.报考初级(师)需提交审核材料
(1)《2016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加盖工作单位或档案存放单位公章)
(2)《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3)《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4)初级(士)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
(5)报考护理专业类别的考生需提交《护士执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6)因工作原因变更岗位,改报专业的考生需提交单位出具的从事现工作岗位满两年证明
(7)《2015年度继续医学教育学分合格证明》(须加盖市继教办或区县继教办公章)
(8)《专业技术资格登记表》(加盖工作单位或档案存放单位公章,此表一份),并附红底小二寸证件照两张。
3.报考中级资格需提交审核材料
(1)《2016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加盖工作单位或档案存放单位公章)
(2)《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3)《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4)初级(师)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
(5)报考护理专业类别的考生需提交护士执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6)报考专业代码在301至365专业的考生需提交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及执业医师注册证书原件、复印件
(7)因工作原因变更岗位,改报专业的考生需提交单位出具的从事现工作岗位满两年证明
(8)报考全科医学(专业代码301)、社区护理(专业代码373)专业类别的考生,需提交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证明
(9)2015年度继续医学教育学分合格证明(须加盖市继教办或区县继教办公章)
(10)《专业技术资格登记表》(加盖工作单位或档案存放单位公章,此表一份),并附红底小二寸证件照两张。
(四)报名费
初级50元/科,中级70元/科。现场确认后未缴费的考生视为放弃报名医.学.全.在.线网站www.med126.com。
(五)注意事项
考生在《2016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上签字确认后,不得再对报名信息进行修改。
四、准考证的打印
自2016年4月26日起 ,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打印准考证,截止时间为5月22日 。
五、考试时间
机考:2016年5月14、15、21、22日。
纸考:2016年5月14、15日。
请各区县卫计局按照通知要求及时通知到各医院,让符合考试条件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并考加考试。
附件:专业技术资格登记表
眉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6 年1 月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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