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护士执业注册
一、项目名称:护士执业注册
二、实施主体:合肥市卫生局
三、许可依据:
《护士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7号)
四、办理流程:
申请 →窗口受理 →市级资料初审→出证→省厅审核审批→发证
五、申报材料:
(一)申请执业注册
1.对象及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完成教育部和原卫生部规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护理、助产专业课程学习,包括在具有承担中、高等医学院校护理教学任务的、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并取得相应学历证书;
(3)通过国家卫生计生委组织的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4)符合健康标准(详见《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第六条)。
2.申请护士首次执业注册,应提交下列材料
(1)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1份(附件1);
(2)申请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原件经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后退还申请人);
(3)申请人学历证书及专业学习中的临床实习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5)二级及以上医院出具的6个月内健康体检合格证明;
(6)受聘医疗卫生机构聘任证书及复印件1份;
(7)《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1份;
(8)正面免冠白底彩色小二寸近照1张。
注:办理护士集体注册时,同一医疗机构只需提交1份《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3.其他情形 医,学.全在.线搜集.整理 www.med126.com
(1)护士注册申请应当自通过护士执业资格考试之日起3年内提出;逾期提出申请的,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应当提交具有承担中、高等医学院校护理教学任务的、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接受3个月临床护理培训并考核合格的证明。
(2)医疗卫生机构应为本机构聘用的护士集体申请办理护士执业注册。
(二)申请延续注册
1、对象及条件
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30日,向原注册部门申请延续注册。
2、护士申请延续注册,应提交下列材料
(1)护士延续注册申请审核表1份(附件2);
(2)申请人身份证、《护士执业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3)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出具的6个月内健康体检合格证明(附件4);
(4)拟执业医疗机构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1份;
(5)年度继续医学教育证明(县及县以上医疗卫生单位的中级及以上卫生技术人员每年学分数不低于25学分,其中Ⅰ类学分5-10分,Ⅱ类学分15-20分。另在省级医疗卫生单位从事卫生技术工作的人员,五年内通过参加国家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获得的学分数不得低于10分;初级及乡镇卫生院的卫生技术人员每年学分数不低于20学分);
注:未达到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学分要求的,可以护士定期考核中的省级集中培训项目学分作补充;
3、医疗卫生机构可以为本机构聘用的护士集体申请办理护士延续注册。
4、其他情形
不予延续注册的两种情况:不符合护士执业注册健康标准的;被处暂停执业活动处罚期限未满的。
(三)申请变更注册
1、对象及条件 医,学.全在.线搜集.整理 www.med126.com
护士在其执业注册有效期内变更执业地点的。
2、护士申请变更注册应当向拟执业地注册主管部门报告,并提交下列材料:
(1)护士变更注册申请审核表1份(附件3);
(2)申请人的《护士执业证书》原件.
(四)注销注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为其注销执业注册:
1、注册有效期届满未延续注册;
2、受吊销《护士执业证书》处罚;
3、护士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
(五)重新申请注册
符合以下条件的护士,拟在医疗卫生机构执业时,应当重新申请注册:
1、注册有效期届满未延续注册的;
2、受吊销《护士执业证书》处罚之日起满2年的。
注册有效期届满未延续注册者重新申请注册时,应按照延续注册要求提交材料外,凡中断护理执业活动超过3年的,还应当提交我省具有承担中、高等医学院校护理教学任务的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接受3个月临床护理培训并考核合格的证明。受吊销《护士执业证书》处罚者重新申请注册时,按照护士执业注册的规定提交材料。
六、许可期限 20个工作日/即办
七、收费标准和依据 不收费
八、办公地点:合肥市政务区东流路100号政务中心三区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市卫生局窗口
九、联系电话:63538828 63538829
十、合肥市卫生局网址: http//swsj.hefei.gov.cn
护士执业注册相关表格参见:【护士执业注册相关表格下载汇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