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卫发〔2016〕202号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办理2016年度卫生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通知
全市各有关单位:
2016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已可通过中国卫生人才网查询,我委现拟收集考生相关材料,以便办理《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有关事项如下:
一、办理对象
(一)参加2015年度和2016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并在该两年内报考的同一专业的四科成绩均在60分以上(含60分)的为成绩合格,可提交材料办理资格证书 医,学.全在.线搜集.整理 www.med126.com。由于目前自治区卫计委尚未将2016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数据下发我委,为此,请考生自行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成绩查询/成绩单打印”窗口查询考试成绩,成绩最终以国家和自治区下发的红头文件为准,办证也以自治区下发的合格人员名单为准。
(二)参加2016年度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医,学.全.在.线搜集,整理,专业实务和实践能力成绩均为300分以上(含300分),一次考试同时通过两个科目为考试合格,具体名单详见附件1。
二、办理《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所需材料
申请办理《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人员,需下载填写《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附件2),打印一式两份,同时提交本人近期小2寸同底白色背景彩色证件照3张,其中2张粘贴在《登记表》上,另1张照片在背面用正楷字书写姓名,于11月15日前一并提交至北海市医学考试中心,以便统一上送自治区卫计委办理证书。
三、其他
(一)2016年度不再发放考试成绩单,请全体参加考试的考生于11月30日前自行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www.med126.com/rencai/)下载打印成绩单,自行保管备用。
(二)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者提交《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的同时可领取《成绩合格证明》,用于办理《护士执业证书》。由他人代领的,需提供考生本人和代领人双方的身份证原件。
(三)北海市医学考试中心地址:北海市北部湾西路10号市卫计委大院内平房。联系电话:0779-3036637、2669390。
北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6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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