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护士注册材料集中审核时间安排及注意事项
根据省卫计委要求,今年护士执业注册审核工作继续在市市民服务中心统一办理(首次注册材料终审需送到省卫计委办理)。现将各县区及市直市管各医疗机构具体办理时间安排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一)10月18日—10月26日(双休日除外):市管各民营医院;
(二)10月27日—11月1日(双休日除外):市直各公立医院和卫生机构;
(三)11月2日—11月11日:各县区卫计委、经开区社会事业局:
11月2日:无为县
11月3日:芜湖县
11月4日:南陵县
11月7日:繁昌县
11月8日:镜湖区
11月9日:弋江区
11月10日:鸠江区
11月11日:三山区、经开区社会事业局
(四)11月14日—11月15日:各单位补充材料;
(五)11月16日—11月18日:制证。
二、上报材料中有关注意事项
(一)临床实习证明应提供实习手册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注明“与原件相符”字样,加盖实习医院及学校公章,或加盖人才交流中心公章);
(二)身份证原件由市(县、区)卫计委审核后退还本人(注意身份证必须在有效期内),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市(县、区)卫计委审核印章;
(三)照片应是证件照,正面免冠白底彩色小二寸近照数张(除注册申请表上粘贴外,另准备1张照片背面备注个人姓名用于制证,不粘贴在表格上);
(四)须有正式聘书(不接受聘用证明、工作证明),聘期不得少于一年;有效聘期不得少于2016年12月31日。
(五)护士注册、延续注册、重新注册申请表,护士注册汇总表,填报日期统一在 2016 年 10 月 31 日。
(六)各县区卫计委、市直市管各医疗机构需在2016年11月15日前上报汇总表,汇总表发送至邮箱wjwspk@sina.com。
三、各县区卫计委、市直市管各医疗机构上报材料应完整、有序(每个人的材料使用一个合适的长尾夹夹紧),确保注册工作顺利进行。其他有关注册事宜,咨询市卫计委窗口。
四、为了提高工作效率,请各县区卫计委和市直市管各医疗机构报送材料前电话预约,注册时间截至2016年11月15日,逾期不再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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