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卫监所〔2016〕55号
关于开展乌鲁木齐市2016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通过全国分数线合格人员首次注册
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卫生局、市直属医疗机构:
2016年度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线已公布。根据工作安排,乌鲁木齐市卫生局定于2016年11月至2017年1月开展乌鲁木齐市通过2016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全国分数线合格人员首次注册及颁发证书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证注册所需材料
1、《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一式2份(附件1);
2、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单(核原件留复印件)1份;
3、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核原件留复印件)1份;
4、申请人学历证书及专业学习中八个月“临床实习鉴定”(核原件,复印件需盖公章)1份;
5、区内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出具的六个月内的《护士注册健康检查表》1份;
6、保证书1份 医,学.全.在.线搜集,整理;
7、拟执业机构的《护士聘用证明》1份;
8、拟执业医疗机构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1份;
9、申请人近期小2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1张(与申请表同底版);
10、各区(县)卫生局、市直属医疗机构集体办理时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需分别提交《护士执业注册联网管理信息系统》(全国版)导出的一览表。
二、办证工作程序
(一)市直属医疗机构收集汇总本单位通过国家线护士办证注册材料,指定专人将拟办证人员信息录入本单位《护士执业注册联网管理信息系统》,(无《护士执业注册联网管理信息系统》的医疗机构,可由卫生局组织统一录入) 医,学.全在.线搜集.整理 www.med126.com。
(二)各区(县)卫生局负责组织复审本辖区医疗机构人员资料,完成资料初审后需在材料上加盖本卫生局公章及与原件相符字样的公章并完成网上拟办证人员信息录入,制作国家线花名册。
(三)乌鲁木齐市卫生局审核各区(县)卫生局、市直属医疗机构上报材料,上传自治区卫生厅终审通过人员信息并发证。
三、审核时间安排:
2016年11月1日—12月2日 市直属医疗机构
2016年12月12日 天山区卫生局
2016年12月14日 沙区卫生局
2016年12月15日 高新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市区)卫生局
2016年12月16日 水区卫生局
2016年12月19日 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区)卫生局
2016年12月21日 米东卫生局
2016年12月22日 达坂城区卫生局
2016年12月23日 乌鲁木齐县卫生局
四、其他事宜
(一)因每周星期二为护士变更工作时间,故不办理审核。
(二)各区(县)卫生局、市直属医疗机构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安排专人负责材料收集整理、审核发证及注册档案管理工作,确保工作质量 医,学.全在.线搜集.整理 www.med126.com。
(三)请各区(县)卫生局、市直属医疗机构要遵照时间安排,务必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审核发证工作。未按期完成的,原则上在下一年度集中发证时统一进行补办。
(四)申请注册所需的各种表格均可从乌鲁木齐市卫生局(http://wsj.urumqi.gov.cn/)下载打印,不再安排统一印制。
(五)本次注册工作以各区(县)卫生局及市直属医疗机构为单位统一组织进行,原则上不接受个人申请。
(六)办证注册所需材料中的1至5项由申请人向所在医疗机构提交,6至9项可由医疗机构统一出具。
联系人:乌鲁木齐市卫生监督所 谢雪莉
联系电话:0991-2311640
乌鲁木齐市卫生监督所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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