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咸阳淳化县护士资格证注册时间
各卫生计生单位:
根据咸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做好2016年护士执业注册工作的通知》(陕卫办医函〔2016〕872号)文件要求,县卫计局决定近期进行2016年度护士执业资格审核首次注册及延续注册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注册对象
1.首次注册:参加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符合注册条件者。
2.延续注册:《护士执业证书》有效期为2017年12月31日之前的注册在岗护士。
二、注册基本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完成教育部和原卫生部规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护理、助产专业课程学**,包括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并取得相应学历证书;
3.通过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者;
4.符合健康标准(详见《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第六条)。
三、首次注册需提供的材料
1.《护士执业证书申领表》(原件1份);
2.护理专业初(士)级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申请人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
4.申请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5.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半身彩色照片1张贴在身份证复印件上;
6.拟聘用单位所在地二级以上医院、妇幼保健院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表》(原件);
7.医疗单位临床实践证明和业务技术考核合格证明原件;
8.医疗机构聘用在护士岗位的有效证明(原件)。
9.《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医,学.全在.线搜集.整理 www.med126.com;
1—6项由申请人向所在医疗机构提交,7—9项可由医疗机构统一出具。
四、延续注册需提供的材料
1.《护士延续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原件1份;
2.护士执业证书原件;
3.6个月内健康体检证明及护士在岗证明(由医疗机构统一出具并加盖公章进行出具)。
4.《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1份。
五、办证注册流程
1.各医疗机构收集汇总本单位护士办证注册材料,指定专人负责对申请者提交的材料认真核对,在申请审核表上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并将办证材料按顺序整理后在规定的时间内上报县卫计局医政股统一办理。
2.各医疗机构组织初审本单位人员资料,制作花名册(花名册内容含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单位、毕业学校),花名册电子版、纸质版及注册材料一同提交局医政股。
六、县局审核时间安排
2016年11月16日至2016年11月28日。
七、工作要求
1.各医疗机构要高度重视发证注册工作,抽出专人负责审核发证、排序、保管注册档案,严密组织、严格审核,确保工作质量。
2.各医疗机构收集首次注册资料除毕业证原件、护士成绩合格证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其余资料按顺序装订成册,与花名册纸质版及电子版一并报县卫计局医政股。
3.各医疗机构要认真建立完善护士执业档案资料,档案资料顺序必须和花名册顺序一致.在发证注册办理结束后,除县卫计局留存材料外,其余材料均由各医疗机构纳入护士执业档案统一管理,护士需变更注册时,护士执业档案要及时移交新注册医疗机构管理。
4.2012年以前(含2012年)考试合格人员到三级医院培训三个月并出具考核合格证明。
5、发证、注册工作原则上以各医疗机构为单位统一组织进行,发证、注册所需的各种表格及花名册均可从咸阳卫生网(http://www.xyws.gov.cn/)“医政管理”栏目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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