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领取护士延续注册证件材料的通知
各医疗卫生机构:
根据我委统一安排,现就领取护士延续注册材料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领取时间
2016年11月28日至12月31日(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注:请在规定时间内领取,无法提前发放。
二、领取地点
太湖县卫生计生委医疗服务监管股(晋熙镇法华路249号)
三、领取要求
1、个人领取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凭证领取 医,学.全.在.线搜集,整理;
2、单位集体领取需一次性领取本单位所有注册人员证件
3、他人代领除需出具代领人身份证外还需提供被代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书。
太湖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6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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