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卫生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关于印发北京地区2017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计划的通知
各考点:
根据市卫生计生委和市人社局《关于北京地区2017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卫组人字〔2016〕70号)和国家卫生计生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关于2017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卫人才发〔2016〕111号)文件要求,2017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全面实行人机对话考试(以下简称机考)。为做好2017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以下简称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报名管理
(一)报名方式与时间:考试报名包括网上预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2016年12月15日-2017年1月5日,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www.med126.com/rencai/)进行网上预报名;各考点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在12月16日-2017年1月6日期间进行现场确认工作。考生须根据报名要求携带报名申请表(附件1)及相关的证件、材料。请各考点加强与当地学校的沟通联系,切实做好应届毕业生的考试报名组织工作。
(二)资格审核。各考点审核考生报名资格工作时间为2017年1月7日至2017年2月18日。
(三)报考信息修改 医,学.全.在.线搜集,整理。各考点登录考务管理系统完成登记、审核考生基本信息修改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2月18日。
(四)考场编排:各考点配合考区编排考场、试室和考生座位的工作截止时间为2017年3月10日。
二、考试收费
本年度,北京考区仍将实行网上支付考试费,各考点应提前做好宣传,并在现场确认时告知考生确认后通过网上支付缴纳考试费,截至时间为2017年1月15日,逾期未交费的考生视为放弃报名。
三、准考证打印
自2017年4月12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才网“考生入口”(www.med126.com/rencai/)打印准考证,截止时间为2017年5月6日。对于无条件打印准考证的考生,考点可采用批量打印准考证功能为考生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实施及筹备
各考点务必配合考区做好机考的实施及筹备工作 医,学.全在.线搜集.整理 www.med126.com。
(一)考试实施前,考点须根据有关要求,认真做好应急预案。在组织实施考试工作中,要按照考务规则明确的责权,积极做好考试准备工作,并于2017年4月10日之前将《护士执业资格考试考点办公室设置一览表》报我中心 医,学.全.在.线搜集,整理。
(二)各考点须对考务人员进行认真培训,使其了解有关规定,掌握考试工作程序。
(三)考试实施前,各考点配合考区通过考务管理系统打印《考试试室编排表》、《考试试室座位安排表》、《座位贴》,分别用于标识考试考场、试室及座位,并张贴在醒目位置。
五、评分及违纪处理
(一)国家卫生计生委人才中心将在考试结束后实行集中统一评分。
(二)为确保评分工作的顺利进行,各考点须在2017年5月30日前将考生数据修正信息报我中心。
(三)各考点须在规定的时间内配合考区完成对违纪情况的处理,即各考点自2017年5月9日起,将违纪人员信息录入考务管理系统,考区将在2017年5月30日之前完成考务管理系统中本违纪人员处理情况的审核,并将违纪人员处理意见以正式文件上报至国家卫生计生委人才中心。
六、成绩发布及成绩合格证明下发
(一)国家卫生计生委人才中心将于考后45个工作日内在中国卫生人才网(www.med126.com/rencai/)公布考试成绩,考生可凭本人准考证号和有效证件号进行成绩查询,并下载打印成绩单。
(二)成绩合格证明由国家卫生计生委人才中心寄送至考区,考区再下发至各考点,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务请考点在收到成绩合格证明后尽快发放至考生手中。
七、保密要求
各考点考试管理机构应根据有关保密要求,严格落实保密措施,加强涉密人员管理和教育,强化安全保密流程控制,重点做好考试专用物品的运送、保管、下发、回收等环节的管理。
八、其他
(一)对于在工作中所涉及的相关材料,考点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考务管理系统,在文件下载专区进行下载。
(二)务请各考点严格按照《2017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计划表》(附件2)规定的时间要求,按时完成有关考务工作,严格落实安全保密措施,严肃考风考纪,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中有关考试作弊行为入刑定罪等内容的宣传,做好考生服务工作,通过各种渠道让考生了解考试方式的变化,熟悉机考系统,积极做好应急预案,确保2017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顺利进行。
联系电话: 83366909 83366908(传真)
附件:
热点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