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太原护士执业注册
一、审批事项
执业护士首次注册
二、审批部门
卫生局
三、审批时限
10个工作日
四、首席代表
陈利群 行政审批处处长
五、法定依据
《护士条例》
六、申请应提交的材料
1.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2份;
2.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验原件、交复印件);
3.申请人在学历证书及专业学习中的临床实习证明(验原件、交复印件)(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完成教育部和卫生部规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护理、助产专业课程学习,包括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并取得相应学历证书);
4.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5.申请人6个月以内的健康证明(体检医院为执业机构所在地的二级以上综合医院);
6.医疗卫生机构拟聘用的相关证明(拟聘用的医疗卫生机构在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上盖章,并由法定代表或授权者签字);
7.省外院校毕业生需提供网上学籍或院校所在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提供的该学历在当地准予注册的证明;
8.申请人6个月以内的2寸免冠正面红底照片1张(与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考试成绩合格证明等材料的照片为同一底片) 医,学.全.在.线搜集,整理;
9.拟执业机构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1份;
10.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应当自通过护士执业资格考试之日起3年内提出;逾期提出申请的,除应当具备以上所规定条件外,还应当在符合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接受3个月临床护理培训并考核合格的证明。
七、是否需要现场踏勘,专家评议,评估论证
否
八、是否收费
否
九、受理窗口
37、38、39号
十、窗口电话
3587014
十一、办事流程
1.综合窗口受理即办
2.卫生局窗口受理初审 责任人:曹婧 (1个工作日)
3.首席代表审批 责任人:陈利群 (2个工作日)
4.制作证书 责任人:曹婧 (2个工作日)
5.综合窗口统一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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