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计委】办理护士执业变更及延续注册须知
护士在执业注册有效期内变更执业地点以及在执业注册有效期届满(五年)需要继续延续的该怎么办呢?下面,我们为大家分享护士变更注册与延续注册相关内容!
一、办理护士执业变更注册须知
(一)受理范围:
护士在其执业注册有效期内变更执业地点的。
(二)提交材料:
1、护士变更注册申请审核表2份;
2、申请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正反面印在1页纸上);
3、申请人的《护士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医疗卫生机构拟聘用的相关材料(有机构公章);
5、《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1份(有机构公章);
6、授权委托书(申请人不能前来办理需提交);
7、受委托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A4纸复印件;
(三)受理时限:
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受理后7个工作日内做出决定,10个工作日内完成制证并返还申请人。
二、办理护士执业延续注册须知
(一)受理范围:
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届满(五年)需要继续执业的
(二)提交材料:
1、护士延续注册申请审核表2份;
2、申请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正反面印在1页纸上);
3、申请人的《护士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北京市卫生计生委指定的有体检资质的医疗机构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健康体检证明原件;
5、《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1份(要有机构公章)。
6、授权委托书(集体办理时提交);
7、受委托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A4纸复印件;
8、《护士延续注册申请批量审批单》 医,学.全.在.线搜集,整理。
(三)受理时限:
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受理后20个工作日内做出决定,10个工作日内完成制证并返还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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