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改革医师护士电子化注册新模式
日前,内蒙古自治区出台《医疗机构、医师、护士电子化注册管理改革实施方案》,目的是为加快推进我区医疗机构、医师、护士电子化注册管理改革,提高政务服务质量与水平,充分运用“互联网+”和大数据思维,改进行政审批机制,完善事中事后监管,创新政府服务管理,着力构建与健康服务业发展相适应的信息化管理模式。
到2018年6月底前,自治区建设完成电子化注册系统, 全面公开注册服务事项,注册服务标准化,与国家电子化注册系统互联互通,实现医疗机构、医师、护士注册电子化管理 医,学.全.在.线搜集,整理。到2020年,在全面实行电子化注册管理的基础上,基本完成电子证照的发放使用工作,行政审批服务便捷高效,事中事后监管动态及时,医疗资源信息服务人人享有。
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制定的电子化注册系统建设、管理、操作规范和技术文件,统一数据标准、系统运行规则和应用管理机制,由自治区卫生计生委统一升级改造现有注册联网系统,建设自治区电子化注册系统,与国家电子化注册系统实现互联互通。建设统一标识的数字身份,实现电子实名认证,规范相关数据的采集、应用行为。预留业务拓展和业务融合空间,逐步实现与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医疗机构校验、医疗机构质量控制、医师资格考试、医师定期考核、医疗监督执法等信息系统的交互融合、资源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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