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昌平区办理护士执业延续注册需要提交的材料
一、依据
《护士条例》
《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
《北京市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
二、受理范围:
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届满(五年)需要继续执业的。
三、提交材料:
1.护士延续注册申请审核表2份;
2.申请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正反面印在1页纸上);
3.申请人的《护士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北京市卫生局公布的有资质开展体检服务的医疗机构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健康体检证明原件;
5.《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1份。
6.非本人办理的还需提交:
(1)授权委托书(办理一人)或授权委托书及附表(办理多人)
(2)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7.单位集体办理除以上材料还需提交
护士延续注册申请集体办理人员名单
四、提交的材料需符合以下要求
1.申请人如实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2.申请材料内容须完整、清楚,不得空项。
3.填表要求用黑色或蓝色钢笔、签字笔或打印。
4.申请材料应使用A4纸张打印,网上下载表格不得改变其样式和规格。
五、受理时限:
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受理后20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10个工作日内完成制证并返还申请人。
六、其他:
1.咨询电话:60718024
2.办理部门:北京市昌平区综合行政服务中心
3.地址:北京市昌平区龙水路22号院4号楼(乘车路线:昌1路、55路、491路、492路到昌盛园东门下车往北150米)
4.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1:30;13:30-17:00,节假日除外
5.网址:http://cpjsw.bjchp.gov.cn/default.aspx(北京市昌平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中点击“办事指南”查找相应办理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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