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关于2017年度护士延续注册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卫生计生委,各有关医疗机构: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护士执业延续注册工作,依据《护士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7号)和原卫生部《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现就做好我市2017年度护士延续执业注册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办理范围
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满5年。本轮延续执业注册的范围为2017年11月30日前首次注册到期的在岗执业护士,即2012年经注册取得《护士执业证书》在我市各级医疗机构中执业的护士。
二、申请延续注册条件
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届满在护理岗位需要继续执业的,符合护士执业注册健康标准。
三、申请延续注册需提交的材料
1.《护士延续注册申请审核表》2份;
2.申请人的《护士执业证书》原件;
3.地方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6个月内健康体检证明;
4.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集体延续注册只需提交1份)
5.申请人在岗证明;
6.本医疗机构本或县(市)区护士延续注册汇总名单。 四、时间安排 本年度延续注册于10月16日开始,11月16日结束,各县市区、各单位具体时间安排详见附件。
五、延续注册工作流程
1.个人提出申请,由单位集体申报。
2.二级以下医疗机构备齐材料后由所在辖区、县(市)区卫生计生委初审后,统一报送延续注册申请材料。
3.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市局直属医疗单位、医学院校附属医院备齐申请人需要提交的申报材料后,直接上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理 医,学.全在.线搜集.整理 www.med126.com。
4.经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审核合格,打印延续注册审批记录并加盖公章;
5.县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或医疗机构接到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取回证书。
六、注意事项
1.本年度护士延续注册实行集体注册,以县(市)区和各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为单位。二级以上各医疗单位负责单位延续注册人员的通知和资料的收集;各县市区卫生计生委负责通知辖区内各医疗机构人员及资料的收集上报。市卫生计生委不接受任何个人延续注册。
2.本次延续注册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县市区卫生计生委、各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应高度重视,要安排专人负责本辖区、本单位内护士延期注册相关资料的收集和上报工作。信息录入和审核工作,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审核并上报。请各县(市)、区卫生计生委及相关医疗机构按照规定时间上报审核材料,未在规定时间上报需从新排队,逾期未延续注册由此造成的非法执业等后果,由相关单位自行承担。
3. 2017年护士延续注册申报材料要求及相关表格请登录以下网址下载后按规定填写: http://www.lyws.gov.cn/sort/sort_57.shtml
4.护士延续注册办理地点及工作联系方式:
洛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护士延续执业注册办公地址: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232号,洛阳市行政服务中心一楼卫生计生窗口。
联系人:肖瑜、张近 联系电话:63917973
点击查看:洛阳市护士延续注册现场审核时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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