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霍山县护士执业证书遗失补办所需材料
护士执业证书遗失或损坏补办初审转报
(依申请类)
一、办理依据
《护士条例》(国务院令第517号)第七条:护士执业,应当经执业注册取得护士执业证书。
《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59号)第二条护士经执业注册取得《护士执业证书》后,方可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从事护理工作。未经执业注册取得《护士执业证书》者,不得从事诊疗技术规范规定的护理活动。第三条 卫生部负责全国护士执业注册监督管理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政务部门是护士执业注册的主管部门,负责本政务区域的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工作。第七条 申请护士执业注册,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二)申请人身份证明;(三)申请人学历证书及专业学习中的临床实习证明;(四)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五)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健康体检证明;(六)医疗卫生机构拟聘用的相关材料。
二、承办机构
霍山县政务服务中心卫计委窗口
三、服务对象
护士执业证书遗失或损坏补办的护士
四、申请条件
取得护士执业证书。
护士执业证书遗失或损毁。
五、申报材料
《护士执业证书遗失补办申请表》一式二份。
《护士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公开发行的报社登报遗失声明。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近期免冠小二寸彩色照片三张。
护士所在医疗机构、卫计委逐级加盖公章证明上报市卫计委。
执业证书原证损坏申请换领的,需提交已损坏的原证。
六、服务流程
申请:申请人携带申报材料向县政务服务中心县卫计委窗口办理证件补发。
受理和审查:申请人持补发证件及申报材料至省政务服务中心省卫计委窗口,受理后对资料进行审查,并核对全国护士注册联网管理系统,申请资料经窗口首席代表审核,并在承办签上签字确认。
发放:通过审查后,窗口进行加盖印章并将证件交给申请人。
七、办理时限
法定办理时限为20个工作日;承诺办理时限为1个工作日。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无
九、咨询方式
霍山县政务服务中心卫计委窗口电话:0564—5220536
护士执业注册相关表格参见:【护士执业注册相关表格下载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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