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度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事项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市、自治州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贵安新区卫生和人口计生局、党工委政治部,仁怀市、威宁县卫生计生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18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护考办发〔2017〕10号)、《国家卫生计生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关于2018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卫人才发〔2017〕122号)精神,2018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定于2018年5月5-7日举行,为保证我省考试工作顺利进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资格条件
凡符合原卫生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的《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法》(部长令第74号)中报名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考试。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及考点考试管理机构要严格按照《护士条例》和《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法》审定考生报名资格,对非护理、助产专业毕业的人员,以及学制达不到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要求的,严禁参加考试。
二、报名管理
考试报名包括网上预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预报名
2017年12月6-25日期间,考生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www.med126.com/rencai/)进行网上报名。
(二)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各市(州)卫生计生委考点、省直考点及所设报名点的考试管理机构现场确认时间,结合考点工作实际可从2017年12月11日启动,截止2017年12月27日结束。
2.现场确认地点:报名参加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严格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进行现场确认。
(1)申请人为2018年在校应届毕业生的,由所在学校为本校应届毕业生办理集体报名手续。学校向各市(州)卫生计生委考点、省直考点申请在学校设立报名点,所在学校安排专人负责,统一组织报名确认。考点不单独受理应届毕业考生个人的现场确认。
(2)申请人为非应届毕业生(往届考生)的,到本人工作单位所属的市(州)卫生计生委考点及所设报名点的考试管理机构现场确认。
(3)在筑的省卫生计生委直属单位、省直属单位中的医疗卫生机构、中央在黔单位中的医疗卫生机构的非应届毕业生(往届考生)在筑省直管大中专院校的2018年在校应届毕业生,由学校安排专人负责,统一在省直考点报名参加考试。
(4)省直管县威宁县、仁怀市的考生,继续按原报名渠道报名参加考试。贵安新区因尚未设置考点,所辖医疗卫生计生单位的考生到安顺考点报名参加考试 医,学.全.在.线搜集,整理。
3.省外医药卫生类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在我省跨省招生的2018年应届毕业生报名参加考试事宜。
(1)省外医药卫生类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在我省招收的“护理或助产专业”贵州籍2018年应届毕业生,回学校所在地考试管理机构报名参加考试。
(2)省外医药卫生类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在我省招收“护理或助产专业”贵州籍学生,并委托给贵州当地非医药卫生类中等职业学校联合办学(教学点)培养授课,毕业后发放外省医药卫生类院校、中等职业毕业证书的贵州籍2018年应届毕业生,所在学校必须提供贵州省教育厅同意在贵州招生并委托贵州当地非医药卫生类中等职业学校联合办学(教学点)培养授课的批文及名单,
由所在学校统一向辖区市(州)卫生计生委考点申请考试报名。
4.申请人报名参加考试应提交的材料见《考试报名现场确认须知》(附件1)。
三、考试科目及时间
2018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全面实行人机对话考试,考试科目包括专业实务和实践能力,每半天为一个轮次,各考点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轮次,依顺序完成考试。具体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考试时间 |
轮次 |
考试科目 |
时间 |
5月5日 |
第一轮 |
专业实务 |
8:30-10:10 |
实践能力 |
10:55-12:35 | ||
第二轮 |
专业实务 |
14:00-15:40 | |
实践能力 |
16:25-18:05 | ||
5月6日 |
第三轮 |
专业实务 |
8:30-10:10 |
实践能力 |
10:55-12:35 | ||
第四轮 |
专业实务 |
14:00-15:40 | |
实践能力 |
16:25-18:05 | ||
5月7日 |
第五轮 |
专业实务 |
8:30-10:10 |
实践能力 |
10:55-12:35 | ||
第六轮 |
专业实务 |
14:00-15:40 | |
实践能力 |
16:25-18:05 |
各考点报名资格审核结束后,在考场编排前,应将选择的考试轮次情况上报省级考试管理机构。
四、考试成绩及效用
一次考试两个科目成绩达到合格标准为考试合格,取得考试成绩合格证明,作为申请护士执业注册的有效证明。具有护理、助产专业中专以上学历人员,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可取得护理初级(士)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具有护理、助产专业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并成绩合格,可以取得护理初级(士)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在达到《卫生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护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年限后,可直接聘任护师专业技术职务。
五、有关工作要求
(一)认真组织现场确认报名工作。各市(州)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要密切配合,精心组织,强化管理,优质服务。各市(州)卫生计生委考点、省直考点及所设报名点作为承担考试具体工作的管理机构,要做好现场确认报名有关工作安排。在现场确认期间,安排专门人员,配备网上确认设备(宽带网、计算机、打印机、照相机等)保证网上报名现场确认工作顺利进行。有关报名要求详见《考试报名现场确认须知》(附件1)。
(二)申报表中条形码的使用。考点或报名点应配备使用扫描枪,扫描申报表右上角的条形码,读取考生的网报号和校验码,直接进入现场确认页面,进行确认工作,提高现场工作人员的效率。
(三)考生资格审核事宜
现场确认结束后,考生资格审核釆取市(州)卫生计生委考点具体审核,考区数据复审的方式进行。考生是否符合考试报名条件,主要由市(州)卫生计生委考点、省直考点负责审核把关。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考生不得参加2018年的考试 医,学.全.在.线搜集,整理。
1.考点资格审核:2017年12月28日-2018年1月31日期间,考点对考生报名信息及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一是认真审核考生报名资格;二是核对考生身份证、毕业证信息;三是审核考生上传的电子照片(含提交的照片)是否符合要求;四是核定考生工作单位是否填写规范。审核结束,考点在考务系统内提交考生报名数据。
2.考区资格审核:2018年2月1一8日期间,考区根据报考资格条件,对考点提交的考生报名数据进行网上审核。
(四)登记、审核考生基本信息修改。各考点在现场确认报名期间,以及资格审核结束数据上传前,要认真核对考生报名信息,及时对错误信息或填写不规范的信息进行更正,确保报名工作和考试实施、办证及聘用等工作顺利完成。报名信息修改截止时间考点为2018年1月31日,考区为2018年2月8日。
(五)做好考试报名宣传。考试报名工作是考务管理及考试实施的基础,各市(州)卫生计生委考点、省直考点要按照上级有关考试文件要求和省考区办公室工作部署,将考试报名文件及信息及时印发辖区所在学校、单位,釆取多渠道和多种方式通知到符合考试条件的考生本人,统筹做好本地区的考试报名工作。
(六)加强考生照片管理。考生提供的照片,统一由考点妥善保存(封存)考试合格后用于办理资格证书。对不符合要求的照片考试管理机构要进行重新釆集上传,并统一提供办证照片。
六、其他事项
(一)收费。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按照贵州省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黔卫计发〔2017〕51号)执行,即每人每科60.00元(含上缴国家卫生计生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考务费每人每科11.00元和省卫生计生委考务管理费10.00元)
(二)未尽事宜。按照《护士条例》(国务院令517号)和《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法》(部长令第74号)、护考办发〔2017〕10号、卫人才发〔2017〕122号文件执行。
(三)准考证打印时间:2018年4月18日一5月7日期间,考生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www.med126.com/rencai/)打印准考证。
(四)请各考点在本文印发后及时上报2018年度考点现场确认安排表。
(五)联系方式
1.省卫生人才交流考试培训中心尹继山、吴翔电话:851-83617522
2.省卫生计生委人事处
马昱电话:0851-86820725
贵州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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