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护理学初级(士)合格证书的领取通知
2017年度护理学初级(士)合格证书已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发我市,现将证书领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证书办理需提交材料
领取时请携带:
①所在部门单位人事处开具的领取证书介绍信;
②领取人身份证;
③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并加盖单位公章);
④1寸照片1张(与准考证照片同底版)。
以上材料缺一不可。
二、领取时间、地点
泰山医学院、泰山护理职业学院在校生由学校统一领取,其他考生统一到市人事考试中心领取。
领取时间:3月30日之前(每周二、三、四)
领取地点:迎胜路138号泰安市人才交流中心北楼211。
电话:0538—8219319。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