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领取2017年卫生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通知
2017年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含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从2018年3月19日起可领取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现就领取证书的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领取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8年3月19日至4月30日(节假日、双休日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地点:南宁市卫生人才与考试考务中心(南宁市新华路5号卫生大厦7楼)
二、相关要求
1.各县(区)、开发区卫生计生局、委属各单位、中区直驻邕单位、驻邕部队指定专人前来统一领取本辖区(本单位)考生的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领证经办人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单位委托函(附件1)和《领取2017年卫生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名册表》(附件2)纸质版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2.各民营医疗机构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原件领取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如委托他人代领需持考生和代领人双方身份证原件领取。
未尽事宜,请咨询南宁市卫生人才与考试考务中心,联系人:李老师、杨老师,咨询电话:0771-2611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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