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护士执业资格暨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2013-2016年度考试通过)的紧急通知
各医疗卫生单位,广大考生:
根据中国人事考试中心《关于清理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旧版证书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8〕28号)精神,考试结束时间已超过5年且无人认领的旧版证书,将由各地考试机构自行销毁。销毁后,考生提出领取证书申请,则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启用新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的通知》(人社厅发〔2017〕141号)中“证书补发”相关流程办理。
请2013—2016年度在德阳考点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暨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且尚未办理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人员,尽快到德阳市政务服务中心五楼市卫计委窗口办理资格证书。逾期未办理的后果自负。
咨询电话:0838-2514667
办理证书需提交以下资料:本人身份证原件、二寸彩照2张、专业技术资格登记表1份(到窗口填写)。
德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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