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遗失补办指南
一、办证部门:国家卫生计生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二、委托受理部门:自治区卫生计生人才与技术服务中心
三、须提交材料:
1、《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遗失补办申请表》一式两份(补办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考生信息审核表.doc);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补办合格证明当年度的准考证、成绩单复印件一份(如遗失,需由所在单位或学校提供相关证明);
4、已刊登作废声明的报纸原件一份(补办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遗失登报参照模板.doc)。
报纸要求:须在市、地级以上公开发行的正式出版报纸,有国内统一刊号。
四、受理程序:申请人向所在考点提出申请并提交上述材料(如为原区直考点人员直接向自治区卫生计生人才与技术服务中心提交材料,受理地址及咨询电话:南宁市民族大道80号自治区卫生计生人才与技术服务中心505室,0771-2832809,桂林市卫生计生信息中心三楼桂林市医学考试中心办公室,0773-2819891),考点初步审核后,报考区审核;考区汇总审核后于每月20日前上报国家卫生计生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审核通过后进行集中补办并下发至考区,由考点统一领取后发放。
五、咨询电话:0771-2832809
六、广西人才与技术服务中心办事指南相关链接
http://www.gxhfpc.gov.cn/rcyjsfwzx/rcbfzn/2018/0307/4888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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