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考核
考核采用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派人查阅学生档案、听取学校和实习单位意见等方式对拟聘用人员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水平和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考察考核。
(四)公示
对考试、体检、考核合格人员在丽江人事人才网、永胜人事人才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五)审批
考试、考核、体检、公示等各项工作结束,对已确定的拟聘用人员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六、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实施组织监督、群众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如发现在公开招聘工作中有违纪行为,可向永胜县
纪委反映。经调查情况属实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七、其他事项
(一)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一年。根据丽市人[2006]44号和丽市人[2007]57号文件要求,在试用期中,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要对新聘用人员进行专业能力的考试考核。试用期满,考试考核合格的,按程序办理转正定级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医学全在线搜集整理
www.med126.com;聘用合同签订后在6年内不得办理调出到外县工作;考试考核不合格的,延长试用期或取消聘用资格;未进行岗位能力考试考核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不予办理转正定级手续。
(二)根据《云南省事业单位新进人员人事代理试行办法》(云人[2006]26号)文件要求,新聘用人员到县人才服务机构进行人事代理。
(三)根据《
执业医师法》的规定,新聘用到医疗卫生岗位的工作人员,如果三年内未取得执业资格,可根据聘用合同的相关约定事项作相应的工作调整。
(四)未尽事宜,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关于丽江市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实行考试考核暂行办法》(丽市人[2003]41号)文件规定办理。
咨询电话:永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0888—6521135、永胜县卫生局办公室0888—6521412。
永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永胜县卫生局
二0一二年六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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