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
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与考核人选。
如同一岗位考试分数相同的,则以专业知识高者进入体检、考核。体检不合格的,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2次。聘用时出现考生总成绩同分,则以专业笔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序。因故出现人选缺额的,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七、体检与考核
体检须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人社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等有关规定,由县人社局统一组织体检医学全在线搜集整理
www.med126.com。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所在体检医院体检专用公章。
考核工作在县人社局的指导下,由用人单位的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组织实施。考核方案另行制定,体检、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八、聘用与管理
根据考试成绩和体检考核情况确定拟聘用岗位人选,并向社会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及相关手续。
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文件规定,招聘单位须与新进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实行国家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资福利制度。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教育、卫生及计生系统定岗聘用,采取“知分填志愿”的方式(除52名村级小学教师实行定岗报名外),由考生按从高到低分顺序,自愿选择岗位。
对部分不入编人员,办理人事代理手续,享受本单位同类同岗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并办理五种社会保险。
九、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有关招聘信息,登陆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六安人才网、金寨政府网、金寨先锋网查询查阅。
咨询电话:0564—7356158、7356153
金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2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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